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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直击发布会③】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有这些激励制度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5月30日讯(记者 夏婉琳)5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会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邓斌介绍,让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社会资本主体获得应有的受益和一定份额的产权激励是制定《实施意见》的重要考量,主要有腾退建设用地指标收益、剩余资源利用收益以及自然资源开发权益激励等三个方面。
邓斌介绍,例如,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后,将修复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并通过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相关产业发展,也可用于其在省域范围内占用同类的农用地。此外,根据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和工程设计等,开展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河道疏浚等工程措施,产生的土石料、淤泥、泥沙以及优质表土和乡土植物等资源可以无偿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
同时,明确对集中连片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主体,可以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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